2020年,鄂尔多斯环投公司在集团公司的坚强领导和支持关怀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的建设,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环保管家为切入点,以环境监测为立足点,以治理和修复生态环境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三驾马车”合力助推企业快速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不良影响,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经营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果。
东胜区东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兖州煤业绿色矿山、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全市空气(水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维等重大项目推进有序。成功申报“环保施工三级资质”;获评“文明单位”、“自治区诚信示范单位”、“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集团党委“先进党支部”。公司现拥有专利15件;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环境监测公司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纳入内蒙古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环境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具备10个类别,1030个参数、1359个方法的监测能力。积极推进“混改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获得集团公司审批并完成自治区国资委备案程序。坚持党的领导,完善落实党建责任制;积极履行国有企业使命职责,在抗击新冠疫情,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贡献了环投力量。
一、重点项目情况
(一)煤矸石及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性建设项目。
项目合同总金额约1亿元,工艺技术先后通过自治区科技厅、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审查,登记为“科学技术成果”并被评估为“国际先进技术”。项目的实施为鄂尔多斯本土提供了煤炭矿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产业绿色发展样板。
(二)东胜区东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旨在解决国电东胜热电有限公司(2x300MW)粉煤灰及脱硫石膏,东胜城区周边煤矿锅炉灰渣的综合利用问题。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占地面积为0.45平方公里,有效库容约600万立方米,分四期建设,目前一期已经投入运行。
(三)全市空气(水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维项目
按照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公司积极承接开展无组织VOCs 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项目总计建设站房点位32个,合同总金额计3446万元。目前建设、验收工作基本完成。投用后,将为全市环境监管提供科学高效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推动如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贡献。
(四)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项目
项目服务期为3年,截至目前,已经承接全市国控和市控等重点污染源企业127家,监测设备513台套,日传输处理数据约4.8万条。目前,项目已经稳定运行21个月,保障了鄂尔多斯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工作正常进行,有力地支持了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主管部门表彰和客户的广泛认可。项目年贡献收入2000余万元。
二、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助力业务工作发展。一是培育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的企业文化。树立先进、表彰先进,学习先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文明单位”相关活动,提升企业和干部职工文明程度。二是落实财务管理和采购各项制度,完成产权登记工作。加强内控合规制度建设和合规培训,加强对子公司法务指导和培训,防范法律风险,合同审查率达到100%。先后组织4次合同法、公司法、民法典等讲解,提高了员工工作水平。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仲裁或诉讼等纠纷。三是按季度推进“关爱式”谈心谈话,畅通信息渠道,保障职工企业管理参与权,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认真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人员结构。累计引进“双一流”院校人才8人,“绿色通道”专家型人才3人。加强员工培训和能力提升,3名员工获评副高级职称,75人获得运维资格证,30人获得空气自动站运维资格证,27人获得电工资格证;组织43人参加高空作业资格考试。五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员工集中观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2次,开展消防实操演练1次,组织进行安全检查3次,提高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优化业务布局,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资源和支持,先后与伊金霍洛旗扎萨克镇、乌审旗政府设立合资公司,进一步挖掘旗区环保业务,实现地企共赢。创新商业模式,与宜兴国际环保城合作,引进“环保超市”运营模式,目前合作协议已经签订。强化机构建设,增设科技研发部,创建成功“自治区级企业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截至 11月,投入经费达522万元。与中科院、天津大学等机构开展合作,设立技术研发机构,提升公司科技竞争能力。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4件。
(三)坚持科技为引领,积极申报专项资金。与天津大学合作成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正在筹备相关研究机构。完成了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项目库项目,发改委十四五战略新型产业重点项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项目,自治区2021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入库工作。累计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百城百园行动”、“科技兴蒙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专项18项,申报补助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已经到位资金104万元。
(四)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在集团大力支持下,稳步推进“混改及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工作,改革方案已经通过集团审批并在自治区国资委备案。二是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经司法部门批准,依照《人民调解法》组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生态环境领域民间纠纷调解,助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目前已经开展了相关调解工作。
三、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在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司领导班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自治区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落实党建工作“四个同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一是坚持并落实了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的原则。推动公司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集团党委关于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在公司章程中专章规定了党组织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管理经营中的法定地位和法定作用。三是细化分解了2020年集团公司党建和党风廉政综合考评指标任务,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分解至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单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位。专门出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将企业重大项目、经营决策、选人用人等“三重一大”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支委会等会议履行集体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独特作用。截至目前累计召开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3次,总经理办公会27次。
(二)加强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一是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找准意识形态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对宣传渠道的管控,守好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2020年支部委员会累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支部组织专题学习3次;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现场教育活动1次;每月进行1次集中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3次。二是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榜样”的浓厚氛围。评选表彰支部“优秀共产党员”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举办“担当作为,敬业奉献”主题先进事迹报告会1次。三是按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对10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现场专题集中教育2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国资委和集团专题培训;组织发展对象参加集团培训班1次;全年发展党员1名。认真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四是抓好培育共同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支部领导班子主动担当,众志成城,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筑牢抗击疫情防线,扎实有序推动复工复产,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金额累计1万余元;立足自身优势,开展“免费检测进企业,助力防控阻击战”公益行动,彰显国企担当,此举受到鄂尔多斯市电视台等当地主流媒体持续报道,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三)建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研究印发了《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明确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权限;详细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原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职责事项。二是加强学习,切实增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集团党委部署,着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生态保护主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三是支部委员会专题传达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和集团党委、纪委部署精神,研究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具体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研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自治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对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和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一是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二是落实集团党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配备专职纪检员,加强执纪监督力量。研究制定了《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员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监督清单》,为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员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提供具体指导和依据。保障专职纪检员列席支部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职权;支持专职纪检员开展“煤炭领域”排查、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点排查、专项监督等重大专项工作。三是出台《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责任规定》,落实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组织2名分管领导分别召开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和考核要求。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提醒,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置监督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五)以党建带动群众工作,依法开展工会和职代会工作。立足工会是“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定位,在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保障权益,服务职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参加自治区总工会组织的互助医疗行动,累计支出1.13万元;依规为75名女职工和男职工家属办理“女职工特病保险”;购买覆盖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保费4.26万元。举办了“在线监控运维大比武”活动,评选出技术能手9名,弘扬工匠精神。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活动,激发职工创新能力,累计立项科技研发项目10个。建成投用约70平米“职工书屋”,配备图书1200余本,期刊杂志10类,鼓励职工学习充电。率先组建了职工代表大会,提高企业民主化管理水平。通过以上举措,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护和激发党员职工干事创业热情。